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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入住的小区需要交物业费吗【精彩20篇】

高压锅进行做饭的话可以比电饭锅煮饭更加的好吃,因为可以使得米饭其中的营养发挥到极致,那么你知道高压锅煮饭需要多久吗?以下是问学吧小编为你整理的高压锅煮饭的时长,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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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假日猫咪寄养需要注意的问题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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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人喜欢养宠物猫,但是有时候,家里要来一次全家旅行或者自己要出差又不方便带上猫咪时,我们可以考虑将猫咪送到宠物寄养中心寄养,在将猫咪送到寄养中心前,有哪些事项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呢?作为爱猫的主人,你究竟知道多少寄养的知识呢?

英国短毛猫(详情介绍)

1、考察寄养中心的环境在将爱猫寄养之前,作为主人应该亲自到寄养中心进行全方位的考察,确保寄养中心环境的舒适整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如手:为宠物们安排的笼子是否干净;寄养中心的空气是否流通,清新;寄养中心的消毒情况;寄养中心是否有生病宠物等等。只有确定了寄养中心环境的整洁才能保证猫咪能健康在寄养中心里生活。

2、考察寄养中心的人员寄养中心人员是猫咪寄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参与者,我们应该考察寄养中心人员是否专业,是否了解猫咪的护理常识,是否有爱心。只有这样我们为寄养付出的钱财才有意义。

3、将猫咪的生活习性交代清楚作为猫咪的主人,我们是最了解猫咪的生活习性的,在猫咪被寄养后,由于生活环境和护理人员的改变,可能会使猫咪一时间难以适应,所以我们应该交代清楚猫咪的各种生活习惯,比如:猫咪的饮食习惯、猫咪的固定排泄时间、猫咪的固定进餐时间、猫咪的喜欢的玩具等等。

4、检查猫咪的各种疫苗是否在寄养期间过期如果是时间比较长的寄养,我们还需要考虑猫咪注射过的各种疫苗是否在寄养期间过期,确保猫咪在寄养期间不感染任何疾病。

5、注意寄养中心签订协议一般比较正规的寄养中心会要求双方签寄养协议书,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看清楚寄养协议书,检查是协议中否有隐形消费,寄养期间与寄养到期后的各项责任义务的规定等等都要看清楚看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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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劳动者拿到工资条后需要做什么

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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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但并不是所有单位都给员工工资条,有的单位会将工资的各项明细表发给员工,但是有的单位是没有的。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资条的相关法律知识。

解决劳资纠纷,工资条可作证

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数额的纸条,一般记录着每个员工的月收入分项和收入总额。虽然大多数用人单位的工资条上并没有公司盖章,但工资条有着与劳动合同相同的证明力,也是最能直接证明工人工作期间享受工资待遇的证据。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对工资标准及发放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劳资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工资条也是劳动仲裁部门以及司法部门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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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拿到手先做五件事

所谓工资条,简单来说就是一张清单,大概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上面记录着每个员工的月收入分项和收入总额。那么一张简单的工资条中,人们需要了解哪些内容?专业人士表示,工资条拿到手,要先做五件事。

劳动者拿到工资条后需要做什么

一看发放时间。

用工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二看工资总额和分项是否正确。

工资条拿到手后,得看上面的数字是否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额足值发放。用工单位不可以用实物代替货币工资。除了“三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其他项目非特殊情况不得扣除,单位也不得随意调整约定好的分项工资。

三看是否符合最低标准。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四看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工要看这几项费用是否已经从用人单位扣除进到自己的个人账户?是否按当地标准进行缴纳?

五看个税。

现行的税收起征点为3500元。拿到工资条后,还得看用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代扣个税。

工资条的相关法规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凭证。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是员工清楚了解自己收入的一种较好形式。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明细证明,也能监督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是一种凭证。

此外,《劳动法》也规定,员工对于企业制订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员工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工资条还能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至于其他项目在非特殊情况下不能扣除。同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以一定的工资起点为标准,工资条也能显示单位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工资,这些都在工资条中体现,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应该是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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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贵宾犬挑食需不需要饿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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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尝试其它的方式看看能不能解决

挑食是养狗一个普遍出现的现象,饲主也往往因为这个问题而犯难。排除身体原因,引起狗狗挑食的饮食通常与我们的饲养方式有关。为了改善这一问题,有的饲主也会采用先让自己的贵宾犬饿几顿的方式,不过在用这个方式之前最好先尝试一下其它的方法。

贵宾犬出现挑食或者不进食的问题时,我们应当先关注一下狗狗的状态。看一下狗狗的精神怎么样,如果不但不进食而且精神状态也不太好的话最好多留意一下。如果持续保持这种状态,最好是带着狗狗到医院去检查一下,避免是因为身体不舒服引起的。

此外如果自己的贵宾犬是母犬,而且到了发情的年龄,那么也要留意一下狗狗最近是否有发情的症状,发情也会导致狗狗出现挑食和不进食的问题。

如果狗狗的身体状况都正常的话,那么可能就是单纯的挑食行为。可以在狗粮里添加一点佐料,比如白水煮熟的碎肉沫。或者拌一点零食来提升一下狗粮的口感,等狗狗肯进食之后再单纯地喂狗粮。

如果之前的方式也不能改善,那么我们就可以饿狗狗两顿。当然这样的方法一定是要在贵宾犬健康的状况下才采用的,如果狗狗身体本来就不好再饿两顿,无疑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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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行政案件需要满足什么样的立案条件

全文共 6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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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但是行政案件需要满足一些立案条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案件条件,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案件的属性

行政案件具有行政争议的全部属性。与行政争议相比,只是增加了一项程序,即由国家审判机关立案的程序。其具体表现为:当事人与国家行政机关产生行政争议,向国家审判机关提出起诉,请示解决该项争议,经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审查,认为符合受案条件者,决定立案处理。

故此,原行政争议转化为行政案件。行政案件可否构成,是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基础问题,是行政诉讼程序的起端,它决定着行政管理相对人能否享有诉权,国家审判机关是否取得对某一特定案件的审判权。因此,正确认识行政案件的属性,从而判定某一特定行政争议能否立案处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很显然,这四个基本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和受理案件的基本依据。人民法院依此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从而判定行政案件是否成立。

行政案件需要满足的立案条件

一、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举证须知

5、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7、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8、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9、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本人亲自来人民法院,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向人民法院提交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

10、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1、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明自身主体资格的必要材料。

12、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13、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14、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15、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内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末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16、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17、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原件、原物。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等;

(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

(四)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

18、当事人应当依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及法院审查需要,提交证据材料的副本(复印件或复制品)。纸张一律使用A4纸,原件不是A4纸的,复制为A4纸。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按照副本数认真填写《证据交换(目录)表》,并将该表附在每套证据副本上。

19、当事人如果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出。

20、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一款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本院调收证据。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一)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拟调取证据的内容;

(三)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21、当事人如果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证据的名称和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

行政诉讼案件案由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各地法院行政案件案由的确定和表述不尽一致,有些法院在这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规范行政案件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和行政案件的特点,结合行政审判实践经验,现就有关行政案件案由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各级人民法院试行:

一、行政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

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其确定方法如下:

(一)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

确定作为类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的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进行构造。案由的结构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素:

1.行政管理范围。行政管理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个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纠纷,从类上区别开来。

一般情况下,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案由的第一构成要素,分类后无需再作分解,如海关、计划生育、税务等,直接以“海关”、“计划生育”、“税务”作为案由第一构成要素;对个别行政管理范围比较宽泛的领域,如公安行政管理,可细分为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可以细化、分解后的具体管理范围,将“治安”、“消防”等作为第一构成要素用语。是否分解,应当结合案件实际,以表述简洁、清楚为原则。

2.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或性质,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作为案由的第二个构成要素。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如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拘留等,不以构成要素出现,而均以“行政处罚”代之。

综合上述两个要素,行政作为类案件案由的结构为:管理范围+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以诉公安机关所作的行政拘留处罚为例,案由应确定为:“治安行政处罚”。“治安”为公安行政管理范围之下具体的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则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不用具体的处罚形式“拘留”进行表述。以海关作出没收走私物品的行为为例,其案由应确定为“海关行政处罚”。海关管理范围相对窄一些,无需再作分解,可直接以“海关”作为第一构成要素。

(二)不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

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原则上仍适用上述作为类案件的两种构成要素的结构,但又要体现此类案件的特色,其确定方法是:以“诉”作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作为第二个构成要素,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海关”等;以不履行特定行政职责或义务作为第三个构成要素。以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案为例,案由确定为“诉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履行……法定职责”中要求履行的是何种职责,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如可以具体区分为“诉××(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诉××(行政主体)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诉××(房屋管理机关等)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等。

(三)行政赔偿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

行政赔偿类案件分为两种情况,即一并提起行政赔偿和单独提起行政赔偿。对于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案件案由后加“及行政赔偿”一语即可。如“工商行政登记及行政赔偿”;“诉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等。对于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案件,案由的确定方法为:行政管理范围+行政赔偿。以税务工作人员在执法中致人伤亡单独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为例,如“税务行政赔偿”等。

二、案由适用范围和确定时间

在立案审查阶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初步案由。在审理阶段,如果发现初步确定的案由不准确时,应当根据审理后确定的法律关系性质来确定结案案由。因此,本规定既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也适用于审理阶段,但法律文书和卷宗封面等均应以结案案由为准。

三、难以确定案由情况的处理

当出现行政管理范围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难以界定、案由难以确定的情况时,可以作为例外情况酌情确定案由。如起诉乡镇人民政府的一些越权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案件,就很难确定管理范围,也很难确定其行政行为的种类,这时,可以用“乡(镇)政府行政处理”、“诉乡(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行政义务”等作为案由。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在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时,案由可通过概括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方式来确定。

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该通知的过程中有何问题,请注意总结并及时报告我院。

行政诉讼制度

特有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国外制度

西方国家的 行政诉讼制度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以法国为代表的 大陆法系国家,在普通法院以外单独设立与之平行的专职受理行政诉讼的 行政法院。法国行政法院属行政系统。行政诉讼有:①越权诉讼。公民和社会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损害其权利和利益时,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法院有权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②损害赔偿诉讼,又称完全 管辖范围内诉讼。行政法院有权判决行政机关对受到损害的公民和社会组织给予赔偿。法国的行政法院在判决时所依据的主要是判例。仿效法国行政诉讼模式的国家还有德国、意大利、 奥地利、 比利时、西班牙、土耳其、希腊、埃及等。

另一种是以英国为代表的 普通法系国家,由普通法院根据受到行政机关不法行为侵害的利益关系人的申请,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称为司法审查。审查的主要根据是 越权无效原则。在英国,

行政诉讼和 民事诉讼一样,都由普通法院管辖,没有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一般 诉讼原则和程序也适用于行政诉讼。司法审查通常依据普通法上的各种令状:提审令、执行令、禁止令和人身保护状。在同一个程序中,原告可以申请任何一个或几个令状。根据1947年的《王权诉讼法》,对行政机关违反契约行为和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按一般行政责任法的规则赔偿。仿效英国采取普通法院制的国家有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阿根廷等。

国内制度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可追溯到1914年3月31日中华民国政府公布的《 平政院编制令》和 5月18日公布的《行政诉讼录例》。这些法令规定采取平行于普通法院的行政法院制。1932年11月17日公布的

《行政诉讼法》与《 行政法院组织法》没有改变此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废除了上述法统。从1950年开始,有个别法律法规规定,发生行政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没有形成制度。1982年10月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3条第2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1987年1月1日起生效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治安行政案件可以向法院起诉。1989年4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进一步使行政诉讼制度化。

行政案件诉讼时效

1、直接起诉期间

(1)当事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限制。

(3)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当事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院应当受理。

(4)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5)当事人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6)由于不属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2、不服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间

(1)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复议决定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3、诉讼期间的延长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下一页更多精彩“行政案件的第一审程序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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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的第一审程序的流程

在人民法院受理了当事人的起诉之后,就要开始对引起纠纷的行政案件进行审理了。首先进行的,是对该案件进行一审。行政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是指一审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应适用的程序,包括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和判决等阶段。

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

①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②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③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

法庭审理开始阶段的工作有:

①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报告审判长;

②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审理过程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

合议庭评议是在上述审理基础上,合议庭人员进行评议,对如何判决提出各自的观点,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院长审批。合议庭评议应不公开进行,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不同意见应允许保留并记入笔录。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经过上述审理及合议庭评议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裁判的行为。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应一律公开进行。宣判时,应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上诉权利以及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在第一审程序中应注意:

①审判应组织合议庭,可由审判员或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其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②应开庭审理的不能书面审理;

③审结期限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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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诉前调解需要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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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诉前调解吗?诉前调解包括两种情形,一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一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诉前调解的相关法律知识。

诉前调解程序的确立意义

诉前调解程序的确立,并非取代司法和诉讼,但其与司法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不谋而合,并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

(一)诉前调解程序的确立,为社会主体解决纠纷提供了更为便捷和适宜的渠道,实际上是扩大了司法利用的范围。

(二)诉前调解程序的确立,导致了传统的诉讼文化的某种转变,大大缓和诉讼的对抗性,使其更多地向和解性转变,理性的、平和地解决纠纷的方式受到推崇。

(三)诉前调解中纠纷的解决必须依赖当事人的自愿参与,并强调诚实信用原则,使程序保障理念得以升华。

看过“诉前调解需要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诉前调解需要遵守的原则

1、自愿性

自愿性原则是诉前调解最根本的原则之一,是诉前调解实施的合法性基础。诉前调解要真正实现公正与效率,就要保证程序的正义性。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在看中其快捷、不伤和气等优点的同时,对自己权利能否真正得到保护相当关注。当事人对诉前调解程序的选择,诉讼权利的行使,实体权利的处分,都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一是体现在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自愿,人民法院不能强迫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

二是在调解过程中权利处分自愿,调解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决不能通过诱导、施压等手段使当事人勉强同意达成协议。此外自愿性原则还应包括中止调解程序自愿等。

2、开放性

首先是调解参与人员的开放性。诉前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诉前由法院审判人员引导下进行,可以邀请人民陪审员、律师及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双方单位负责人、亲戚朋友等参与调解。其次调解内容的开放性。调解的基本内容以争议标的为主。但实际调解过程中,往往不可能拘泥于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中所涉及事实,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可以将双方当事人与所争议案件相关联的纠纷、争议背后的深层次矛盾从整体上、根本上予以解决。

3、合法性

诉前调解的合法性原则是比较宽泛的基本原则。既调解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行。

一是调解程序合法,在调解过程中要做到程序公正,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进行违法调解。

二是调解协议内容合法。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达成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4、保密性

诉前调解并不要求事实清楚,是非分明。因此,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对一些敏感性、保密性的内容可以避而不谈,在调解过程及协议书中也可不予明确。比起审判公开的特点,调解的保密性满足了一些当事人不愿意将那些纯属私人事务、私人信息公之于众的需求,避免了因审判公开将私事外扬而可能陷入的窘境和带来的伤害。

5、快捷

诉前调解较诉讼调解更应当快捷、简易,一旦调解破裂,不应拖延而迅速转入诉讼程序,这种程序的转换应确定时限并由法院自动完成,当事人无需另行申请。

6、节约

对于起诉至法院而选择诉前调解的,法院可比照诉讼预收费用,但诉前调解一旦达成,应当减免收费,以此鼓励当事人在诉前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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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宠物龟的食物也需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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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巴马地图龟(详情介绍)

在饲养宠物龟时我们可能只是仅仅注意到要对水箱和水进行消毒,但是我们却忽略了宠物龟的食物,其实宠物龟的食物也需要消毒,因为有的食物可能表面上看起来很干净,但是也许上面还残留着一些农药残渣等,如果宠物龟食用后可能会出现中毒的现象,因此一定要注意。

有关专家称:鲜活的饲料(如鱼虫、蚯蚓、螺、蚌等)要先用清水冲洗干净,放在5%食盐水里浸泡5分钟,再用清水冲洗后投喂。绿色蔬菜,先在清水中浸泡30分钟,溶去水溶性农药,切碎或用绞肉机加工成菜糜,拌入人工配合饲料中投喂。养殖户只有注意这个问题,才能有效预防龟各种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当然对于一些本身就比较干净的食物我们可以进行一下高温处理,以争取将表面残留的细菌甚至是有毒物质给除尽。因此给宠物龟喂食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随便拿一些东西就可以喂食它们,其中要注意的事也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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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特殊正当防卫成立需要注意什么_特殊正当防卫与一般正当防卫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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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与一般正当防卫有区别。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特别防卫的相关法律知识。

特殊正当防卫的举证责任

司法实务表明,特别防卫权的司法认定有相当的难度(特别是被害人已死亡的案件),控、辩、审往往争议很大。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刑事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司法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举证责任,他们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但我国刑诉法还规定,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

根据该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陈述特别防卫的事实,并提供自己能够提供的证据。刑诉法第三十五条又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表明:辩护入提出被告人属特别防卫的就应提供证明特别防卫的证据材料。

鉴于此,这类案件不易简单地适用疑罪从无、疑罪从轻原则。如果司法机关收集到的基本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是故意杀人(或伤害),而未收集到特别防卫的证据,被告人极其辩护人虽然提出特别防卫的辩护理由,但没有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认定为特别防卫不能成立。如果仅仅因为司法机关无法收集到证明被告人是特别防卫的证据而作疑案处理,必然使一些不法分子假借特别防卫实施犯罪脱逃法网。

特别防卫权举证责任问题的提出,表明我国刑法在规定特别防卫时,存在立法疏漏。如法国刑法典规定:

(一)将夜间越墙或破窗侵入住宅者杀死、杀伤或击伤;

(二)将暴力行窃着或者暴力抢劫者杀死、杀伤或击伤,防卫人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法律责任。

这一立法范例可供我国借鉴。特别防卫举证责任倒置有利于防止不法分子滥用正当防卫权。 >>>下一页更多精彩“特殊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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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

(1)特殊正当防卫不适用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

(2)条文中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主要是对暴力犯罪的列举,其中的“杀人”限于故意杀人。对刑法规定的转化型杀人、抢劫等能否进行特殊正当防卫,应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而不能以其行为最终成立何种罪名为标准得出结论。

(3)“行凶”:指杀人与重伤界限不清的暴力犯罪。对于暴力造成一般重伤的,不包含在“行凶”之内。

例如,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即属于重伤,但当不法侵害人只是意欲使用暴力砍掉被害人的拇指时,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4)只有当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限于生命与重大的身体安全)时,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5)其他严重暴力犯罪:如抢劫枪支弹药罪、劫持航空器罪等。必须属于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能对之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6)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具备客观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违法行为,而不要求不法侵害者具备有责性。但是,应当严格限制对缺乏有责性的暴力犯罪的特殊正当防卫。

(7)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

例如,在杀人犯已被防卫人制伏的情况下,防卫人应停止防卫行为;继续进行所谓“防卫”的,便是防卫不适时,不能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特殊正当防卫与一般正当防卫在成立条件上的区别

(l)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一般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需要防卫的任何犯罪与其他一般违法行为(以需要防卫为前提)。因此,只有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能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不得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2)特殊正当防卫没有必要限度,因而不存在防卫过当;一般正当防卫具有必要限度,因而存在防卫过当。

特殊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

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别防卫。

3、实施特别防卫应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即使是遇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打击不法侵害人。

4、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时,才能成立特别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

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处理与正当防卫有关的一切问题时,都要把握这一核心内容。正当防卫的客观特征是:在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的主观特征是:在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情况下,意图保护合法权益。

刑法规定了两种正当防卫:一是第20条第1款规定的一般正当防卫,存在防卫过当问题;二是第20条第3款规定的特殊正当防卫。

特殊正当防卫与一般正当防卫的区别

为了有效地保护法益,鼓励公民积极实施正当防卫行为,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便是特殊正当防卫,可以称为无过当防卫。

特殊正当防卫与一般正当防卫在成立条件上有两个区别:(1)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一般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需要防卫的任何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以需要防卫为前提)。因此,只有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能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进行特殊正当防卫。(2)特殊正当防卫没有必要限度,因而不存在防卫过当;一般正当防卫具有必要限度,因而存在防卫过当。正因为如此,对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需要正确掌握。

特殊正当防卫

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

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别防卫。

3、实施特别防卫应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即使是遇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打击不法侵害人。

4、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时,才能成立特别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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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什么原因会导致孕妇没有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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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从宝宝还没出生开始就要密切留意他的活动状态,通过胎心跳动来判断胎儿的生长状态。但是,如果孕妇没有胎心是怎么回事呢?什么原因导致孕妇没有胎心?下面就由小编告诉大家吧!

影响胎心变化的其他因素

1、孕妇本身内环境:孕妇本身也影响胎心的变化,如孕妇发烧,胎心常常会超过160次/分,孕妇有甲状腺功能亢进,她本身的心率很快,胎儿的心率也常常超过160次/分,如果孕妇服用某些药物,如早产保胎时服用的舒喘宁,或用阿托平,都可引起母儿心率加快。胎心率慢可能由于胎儿缺氧引起,但有时孕妇服用某些药物,如心得安,药物通过胎盘作用于胎儿,引起胎儿心率减慢。在有胎心率持续慢时,要注意检查了解胎儿有无先天性心脏病的可能。

2、胎儿自身的神经系统:妊娠超过40周后,由于胎儿的神经系统的发育问题,胎心有时也可低于120次/分,因此在有胎心异常时,需仔细地分析情况,作出正确的判断及处理,如确实有胎儿缺氧存在,应及早分娩。

3、胎心停止是胎停育、流产的症状表现。胎停育的发生与生殖道感染、内分泌异常、胚胎染色体异常、不良环境、药物影响等都有关系。做好孕前检查非常重要,及早发现这些问题的存在并且及时治疗,能够有效预防胎停育的发生。

什么原因会导致孕妇没有胎心

1、遗传基因缺陷:如精子或卵子染色体的异常,夫妻任何一方染色体异常;母体方面的原因,比如母亲患有某些疾病,或者内分泌异常,有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创伤刺激,以及一些精神因素会导致孕妇没有胎心。

2、母体因素:如体质差或患有疾病、宫颈闭锁不全、黄体功能不全、子宫内膜异位症、免疫因素还有免疫功能异常,胚胎本身发育异常会导致孕妇没有胎心。

3、环境因素:如化学物质、高温、微波、噪音、放射线等物理因素会导致孕妇没有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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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宠物兔真的需要冲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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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兔

关于宠物兔是否可以洗澡的问题,很多养兔的朋友争议很大。而在宠物医院接诊的兔兔当中,因为洗澡导致死亡的病例比比皆是。

兔子在正常情况下,一辈子都不用洗澡,这是因为兔子的自我清洁能力极强。在动物界,兔兔是出了名的有洁癖的动物。如果你经常观察你的小兔子,会发现兔兔没事就舔自己的毛,那是它在给自己洗澡呢。如果你发现自己的兔兔脏了,首先应该确定是不是生病了,因为兔子在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脏的,包括屁屁上的毛,也是极干净的。

如果兔兔屁屁上的毛脏了,那是兔子腹泻了;如果兔兔下巴脏了,是得口炎了;如果鼻子周围脏了,是得鼻炎了。所以兔子脏了,首先应该确定原因,而不是盲目的洗澡,这往往会掩盖病情,还会因为洗澡导致病情得恶化。万一兔子真的是脏了需要清洗,就哪里脏清洗哪里,除非是顽渍需要人工干预进行清洗。一般情况下,兔子都会自己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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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厨房装修设计效果图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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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过日子都是需要煮饭烧菜,所以我们在厨房装修的时候会非常的慎重。厨房装修设计的合理化是我们在后面使用厨房的时候会变得轻松,方便很多。那么厨房装修设计需要注意哪些?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下厨房装修设计注意事项

厨房装修需要注意的事项

二、厨房装修之通风问题

1. 家里出现油烟都不可避免的会发生的事情。如果是经常烧饭的人家,厨房装修的时候最好能安装空调,可以调节室内空气的转换。

2.厨房装修注意的事项是关于烟道没有打出去的问题,只有楼里有人烧菜的话,自家的脱排油烟机就必须同时打开,不然的话也会有满屋子的油烟味道。

油烟的阀门装回去之前,一定要擦洗干净。这样可以保证阀门能够开关并且能开到最大的程度,要不然就会影响油烟机的排烟效果

三、厨房装修之照明问题

厨房的照明问题也是应该值得注意的。厨房装修照明应该分为两种,一种是用来整体照明的,另外一种就是应该局部照明,例如切菜区域照明应该也单独安装照明灯等。

厨房装修的照明灯具在选择的时候要选择易清洗型的,如玻璃或搪瓷制品,这样易于清洁。

四、厨房装修之用水问题

1. 厨房用水也是非常大的,所以在设计用水的水槽不应该离烹饪区域太远,因为在我们做饭时候会及时的使用水及倒掉废水。如果离的太远,在厨房的使用方面就会觉得麻烦。

2.厨房里面菜盆水龙头应该设计成手背形式的,如果手上不小心弄上油,再去用手摇水龙头会很不方便的。

厨房装修设计的时候会有很多需要注意到,我们在根据厨房装修设计图整体规划下来之后,一定要注意这些厨房装修设计细节。小编今天整理的厨房装修设计需要注意的问题就先写到这里了。

厨房装修设计效果图欣赏:

一、选择厨房装修类型

厨房装修类型分为:开放式厨房和封闭式厨房。

开放式厨房简单的理解就是整个厨房都对外开放;封闭式厨房就是就是将厨房和外界分开来,将厨房封闭规划在一个区域。

如果家里面做饭的频率比较高的话,不建议厨房装修成开放式厨房。因为如果我们在厨房的辛辣味道传到客厅里,这可不是什么让人高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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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已经有加密货币了,为什么还需要研发CB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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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S的高级顾问WillWhite

各国政府将尝试并可能成功利用在加密货币领域开发的一些最佳实践来升级我们目前理解为政府支持的资金。短期内这很有趣,可是根据定义,它们的开发将在某种程度上集中化。

真正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的全部要点是:它们是去中心化的。没有中央国家或准国家实体控制货币。您信任数学和代码,而不是状态参与者。

几个世纪以来,人类定??义为金钱的东西已经发生了许多次变化,即使基本用途没有改变-价值的存储,交换的媒介和单位的账目。分散式加密货币的基本原理是对现有集中式方法的升级。

分散采用加密货币是一种可行的方法,可是一旦达到临界点,人们似乎不太可能选择劣等选择。历史告诉我们,人类总是采用这种升级。可是让我们看看,也许他们会证明我错了。

MIT-IBMWatsonAILab的研究科学家MarkWeber

我在麻省理工学院数字货币倡议组织的前同事已经与美联储进行了出色的合作,包括建立原型以帮助他们探索技术和货币政策的交叉考虑。

就我自己而言,我认为法定货币对美国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优点。

首先,这里有机会解决我们的部分准备金银行系统的难题。如果我手里拿着10美元的钞票,那么我与美国政府有直接关系。可是要以数字方式持有10美元,我需要一个中介。

法定加密货币将使我能够以数字方式拥有这种直接关系。这将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有待讨论。无疑,这将对部分储备银行体系造成更大的竞争压力,因为有些人会选择退出。也许我的储蓄帐户利率为0.05%会鼓励我留下。不惜一切代价实现更高的增长,亲支出的经济学家担心ho积(即储蓄)。慢烧,亲储蓄的经济学家认为,竞争的加剧促进了责任制,储蓄的增加确保了经济的稳定。

其次,法定加密货币有机会解决有关反洗钱(AML)法规的安全性与金融普惠性之间的权衡。反洗钱在打击毒品卡特尔,人口贩运,网络犯罪,政治腐败和恐怖主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对遭受较高相对成本或被直接排除在外的移民,难民和低收入人群也产生了不成比例的负面影响。

难题的一部分是分散的数据生态系统,没法对交易数据进行高级法证分析,例如通过图学习来捕获洗钱者采用的复杂“分层”方案。使用公开的,匿名的分类帐,法定加密货币可以使调查人员看到整个图片,识别可疑活动,根据需要请求授予对参与者不具名的授权,然后根据需要采取行动。这与我们现在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随着复杂的洗钱者在许多银行和地区中移动,每家银行都必须以极其有限的信息(自己的信息)来监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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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签订授权委托书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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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agency by agreement),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 “意定代理” 或 “任意代理”。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的相关法律知识。

委托代理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签订授权委托书需要注意的事项:

授权委托书是指当事人为把代理权授予委托代理入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标志,是产生代理权的直接根据。

授权委托书分为两种:

一种是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

另一种是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

l、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2.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明确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

3、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代理权分为两种:

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

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进行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

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签订授权委托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l、授权委托方法有三种:明示授权、默示授权和追认。

2.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

3、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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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哪些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的情形需要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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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自由权是基本的人权,人的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我国刑法也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加以调整,以非法拘禁罪论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1)、(2)、(3)项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情形,有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和无罪错判刑罚已经执行三种情形。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1、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已经执行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又称无罪错判。由于法院的错判,使无罪的人被判决确定为有罪并全部或部分执行了有罪判决,这必然使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行为的侵犯,造成了被告人的人身受到损害的事实,因此,国家应当负赔偿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从而有可能纠正原错误判决: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一般而言,错误判决的情形多种多样,如无罪被判有罪、有罪被判无罪、此罪被判彼罪、轻罪重判、重罪轻判等等。并不是所有的错误判决国家都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意义上的错误判决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违反了刑法、刑诉法的规定,将无罪的公民定为有罪,经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改判宣告无罪的,原判构成错判,国家承担错判的赔偿责任。对于无罪错判,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改判必须是依据审判监督程序,而不是上诉程序作出的。所谓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依法提出并重新审理的程序。而上诉程序,即二审程序,是对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两者在审理对象、提起主体与理由、有无法定期限、审理法院的级别以及有无加刑限制等方面存在差别。如果是在上诉程序中改判无罪且改判前存在羁押情形的,应追究错误羁押的赔偿责任而不是错误判决的赔偿责任。

第二,必须是再审改判无罪,而不是改判轻罪。如果是再审改判轻罪的,属于轻罪重判,是有罪的结果,按照无罪羁押赔偿原则,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轻罪重判,在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轻罪重判只是人民法院量刑中研究的问题,况且情况复杂,司法机关对此是否属于侵权较难掌握,目前不应列入国家赔偿的范围。

另一种观点认为,轻罪重判同样是冤狱的一种,如果改判后服刑尚未超过后判刑期,则与无罪羁押一样会使被告人遭受重大的人身损害,有时,这种损害还相当严重。因此,从救济受害人的角度看,对轻罪重判给予赔偿是必要的。笔者认为,轻罪重判是以有罪为前提的,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但是,从理论上讲,从保护受害人和维护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对已服刑超过后判刑期的轻罪重判,国家给予赔偿是必要的。

第三,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部分执行。刑罚是惩罚犯罪的一种严厉的强制方法,它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可以剥夺犯罪人的民主权利、财产、人身自由乃至生命,可以说是生杀予夺在此一举。所以,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刑罚时必须严格按照刑法、刑诉法的规定进行,稍有不慎,将会造成公民权利的严重侵犯。如果将无罪的人判处刑罚,且刑罚已经执行,国家将以支付赔偿金的形式,对受害人的权利受损给予救济。按照《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精神,第十五条第三项“原判刑罚已经执行中”中,“刑罚”指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主要指实际羁押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已经执行”指实际执行。因为,只有造成人身自由受到实际损害的结果,才能请求国家赔偿。免予刑事处分是免除刑罚,没有侵犯人身自由权,不能请求国家赔偿。有期徒刑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刑罚,没有发生《国家赔偿法》上要求的损害事实,也不能请求国家赔偿。管制刑没有剥夺人身自由,也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见,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错判赔偿的范围,是极其有限的。

关于错判死刑的赔偿问题,按照赔偿法的规定,对于原判死刑并已执行,经再审改判无罪的应给予赔偿。这种赔偿是对侵犯公民人身权给予的赔偿,在赔偿请求人、赔偿方式等方面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不同。对于原判死刑但未执行(如死刑缓期执行),后经再审改判无罪的,国家也应给予赔偿,只不过这种赔偿与侵犯人身自由的无罪羁押赔偿相同。对于原判死刑已经执行,经再审认为原判量刑畸重,不应判处死刑而错判死刑的,以及原判死刑但未执行,后经再审改判较轻刑罚的,是否给予赔偿,值得研究。这属于轻罪重判的情形,按照赔偿法的规定,不属于赔偿范围。

错判赔偿是典型意义上的冤狱赔偿,对错误判决的认定与对诉讼过程中错误的认定不同,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赔偿责任是严格的结果责任,只要经再审该判无罪,就说明原判是错误的,国家就应当承担错判的赔偿责任。

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错误拘留,仅指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实行的错误拘留,对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的人实行拘留,是拘留的实质性要件,是拘留正确性的根本所在。合法的拘留除了符合实质性要件外,还应当符合拘留的法定程序要件。无论是违反实质要件还是违反程序要件,都是错误的拘留。但是,属于国家赔偿事由的仅指违反实质要件的错误拘留,即对于无罪的人违法实施拘留措施的。虽然违反程序规定的拘留显然是错误的,如没有在24小时内讯问,超过法定期限批准逮捕等,但这种错误拘留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属于司法机关应该纠正的,内部惩戒的范围。

在实践中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错误拘留的情形主要有:

1、公安、检察机关等有拘留决定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明知被拘留人没有犯罪或者缺少证明其犯罪的证据,出于不当目的,作出拘留决定并已执行的;

2、公安机关等执行拘留决定的机关执行对象错误的;

3、拘留后在24小时内经讯问发现不应拘留但不予释放或延期释放的;

4、公安机关实施拘留后,在法定期限内报请批捕,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不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仍然非法超期拘留的。

3、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我国《国家赔偿法》意义上错误逮捕仅指“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即指对没有犯罪行为的人违法逮捕羁押的情形。一方面,逮捕是与严重的刑事犯罪作斗争的有力手段,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维护统治秩序的有效措施。另一方面,如果实施不当会造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

因此,实施逮捕必须以犯罪事实存在为根本前提,如果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犯罪事实,那么这种逮捕就是错误的,且严重地侵害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为补偿其损害,国家理应予以赔偿。由于我国赔偿法对错误逮捕的赔偿实行无罪羁押原则和违法原则双重标准,也就是说,只有结果无罪且违法(违反逮捕实质性要件)的才给予赔偿,对于结果有罪尽管违法(违反逮捕程序性规定)的和结果无罪但没有违法的情形都不予赔偿。例如:

1、犯罪事实成立,但尚不足以判处徒刑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条件中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办案人员在当时条件下作出的推测,至于实际后来判决则不能考虑。如果办案人员当时即已明知这种犯罪事实不足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出于工作方便或其他不当目的,而实施逮捕的,这种情况显然属于违法,应予纠正。但是考虑到这种犯罪事实将来仍被判处拘役或管制,可以以羁押时间折抵拘役、管制期限。因此,对此情形之国家赔偿问题可作如下处理:如果羁押时间正好折抵拘役、管制期限,则国家不予赔偿,如羁押时间超过所判处的拘役、管制期限,国家应对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正患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实行逮扑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对上述人员一般不实行逮捕,而改用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但国家对此种情况不予赔偿。

实践中,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错误逮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明显不构成犯罪的,而却予以逮捕者;

(2)逮扑后经讯问发现捕错了人或者不应当逮捕的,但却拒绝释放的或延期释放的;

(3)逮捕前认为存在犯罪事实,但逮扑后经侦查不构成犯罪,仍然拒绝释放或者延期释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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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行使留置权需要满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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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你对留置权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留置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留置权的法律权利

占有权

置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法定成立条件,因而,留置权一经成立,留置权人就当然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留置物的占有权是留置权物权性的具体表现。

收取权

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这种孳息收取权系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所以,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留置权人收取孳息后,对于孳息成立孳息留置权,与原物成立的留置权一样,具有担保作用,可以用于优先抵偿债权。

使用权

置权人因对留置物享有占有权而负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原则上,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只能占有、扣留,而不能使用。但是在下列两种情况下,留置权人得使用留置物:第一、留置权人经债务人同意,有权使用留置物。这种使用系经所有人同意的合法使用,留置权人当然取得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偿还请求权

留置权人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费用,有权向留置物的所有人要求偿还。因为,留置权人是为保管留置物而支出必要费用的,其受益者为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债务人。如《日本民法典》第299条第(一)项规定:“留置权人就留置物支出了必要费时,可使所有人予以偿还”。保管留置物的必要费用是为保存及管理留置物所不可缺少的费用。该费用债权属于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

优先受偿权

依中国民法通则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经债权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变卖留置物,以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此种优先受偿权为除日本以外的采取物权留置权制度的国家所普遍承认。优先受偿权的受偿范围包括:原债权、利息、违约金、保管留置物的必要费用、行使留置权的费用等。

看过“行使留置权需要满什么条件”

行使留置权需要满足的条件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但不得成立留置权;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留置权。债权人所占有的财产必须为债务人的财产,不是为债务人所有的财产不能留置。

2.留置的财产必须与债权人的债权有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权人对动产的留置权与债务的产生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发生的,如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因定作人不交付加工费用,即有权留置定作人送交的加工定作的物。如果动产与债权无关,则不能成立留置权。

3.必须是债权已届清偿期。留置权的成立须以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为要件,如果债权尚未到清偿期,那么债务人则处于自觉履行合同的状态中,还不能判断出债务人到期能否清偿债务,所以这时留置权还不能成立。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将其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留置。

4.留置权的财产必须是动产。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有权留置该动产。如建筑工程合同,就其实质看,也是一种加工承揽合同,但承揽人对该建筑物不得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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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宠物托运需要多少钱“,哪些因素影响托运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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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又想携带自己的爱宠出远门的朋友或许都遇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携带自己的爱宠?一般的“快递公司”都有规定,是不允许邮寄活物的,因此,只能选择托运。而托运的费用应该怎么算, “宠物托运需要多少钱”呢?

”宠物托运需要多少钱“,哪些因素影响托运的价格

托运宠物的方式

托运宠物的方式也有很多种,比如可以选择“大巴”、“火车”、“空运”和“宠物专列”这四种。具体就看您如何选择了,一般情况下,短途的大多都选择像“大巴”还有“火车”这种托运方式,由于时间短,由于“大巴”还有“火车”的空间够大,短时间内不用担心宠物会闷坏。而如果路程较远的话,一般都会选择“空运”。

托运宠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托运”爱宠“的时候有很多方面的小细节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比如说,假如您选择的是“火车”或者是“飞机”这种“托运方式”的话,那在托运前您就需好“免疫证明”、“检疫证明”以及“具消毒证明”没有这些证明的话是不给拖运的。另外宠物的内心都很脆弱的,如果托运的时间过长,它们内心会产生恐惧的,因此,如果出行的“目的地”太远的话,建议还是不要携带了。

宠物托运需要多少钱?哪种托运方式最实惠

“宠物托运需要多少钱?”针对这个问题还真的不好定义,毕竟,选择托运的方式不同,宠物“体积的大小”不同,路程的长远等等,那都是直接影响托运的费用的。像一般短途的汽运的话,费用在”200-300“元之间,” 空运“的话大概在”400元至600元“ 之间.具体就看你怎么选择,怎么谈价了。若说到哪种托运方式最便宜的话,那估计得要数“大巴”托运了。好了,今天的“宠物托运需要多少钱?”就”分享“到这里了,”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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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需要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对象分别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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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法医精神病鉴定吗?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法医精神病鉴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法医精神病鉴定的相关法规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行政处罚法第26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0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看过“需要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对象分别是哪些”

需要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对象

一、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需要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对象分别是哪些

二、刑事案件中,法医精神病鉴定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2、确定被鉴定入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3、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对应当采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议。

三、民事案件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对其意思表达能力的影响,以及有无民事行为能力。

2、确定被鉴定人在调解或审理阶段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四、确定各类案件的被害人等,在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精神状态,以及对侵犯行为有无辨认能力或者自我防卫,保护能力。

五、确定案件中有关证人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作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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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户外直播没有网络怎么解决?都需要哪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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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户外直播没有网络时,首先检查自己的网络信号是否异常;其次用手机直播的用户,检查自己的手机是否出现欠费停机的现象,如果是因为欠费停机导致的没有网络,需及时缴纳话费;另外在户外直播时,可选择四周开阔,且无干扰的地方进行直播。

户外直播需要设备都有什么?

手机+大流量手机卡

户外直播需要一部性能很好的手机,最好是品牌的旗舰机型。5G直播需要支持5G的手机,而且流量套餐要充足。

耳机

如果在直播的时候,不想大声对着手机大喊,那么肯定是需要一副耳机的。

移动电源

户外直播不像室内直播充电方便,能带尽量带一个移动电源/充电宝,电池容量根据直播需求选择,容量不能太小,不然很快没电;也不能太大,毕竟带着不方便。

自拍杆

如果想让直播画面更完整,那么选择一根自拍杆是不错的选择。

防抖稳定器

户外直播少不了走动,走动就少不了画面抖动,画面抖动会影响直播效果。因此需要一个专业的防抖稳定器,来避免此情况的出现。

手机直播声卡和手机专用麦克风

想让直播效果比同行更好,除了在直播内容上下功夫,直播的硬件也必不可少。作为户外直播,如果想让自己的声音、歌声更好听一些,就需要一个手机专用的麦克风;如果想让户外的环境噪音更小一些,直播的功能特效更丰富一些,则可以安装一个手机直播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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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夏季猫咪究竟需不需要剃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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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气越来越热了~随着天气的变热,很多家长为了猫咪更加舒服的度过夏季,会选择给猫剃毛!但是剃毛个人认为并不是想剃就剃的,有些人盲目的给猫咪剃毛后就会造成一些不好的后果~今天特地收集了一些资料和大家分享下!关于猫咪到底要不要剃毛~什么情况下可以剃毛~什么情况下绝对不可以剃毛~各位自己看着办吧!

宠物猫

关于猫的散热方式介绍:(通过对这个知识的认识,了解剃毛的必要性)夏日,见到狗狗散热是把舌头吐出口外,狗狗的汗腺分布在舌头,那炎热的季节猫咪会出汗吗?它那一身毛茸茸的身体,是通过什么方法进行散热的呢?猫皮肤里有汗腺,猫的汗腺不发达,不像人的汗腺那样积极参与体温的调节,因此,不管天气多热,绝对看不到猫有大汗淋漓的现象。猫的散热是通过皮肤的辐射散热或像狗那样通过呼吸散热,但这种散热的效率比出汗蒸发散热要差。它的最好的散热的“工具”是它爪子上的肉垫。平时,猫在感到冷的时候是把脚爪缩在怀里睡觉的,但当猫感到热的时候,它就会把脚伸开,将脚爪张开,那就是猫的散热方法。首先,我要讲的是不适合剃毛的情况有哪些:1.对于气温不是很高的城市,千万别为了好玩给猫咪剃毛。2.家中未铺地板或地毯,而是铺着地砖或大理石,如果这种情况下给猫咪剃毛,容易感冒。3.个性过于敏感,自尊心极强的猫咪:特别是没有KC的公猫,毛对它们而言,是雄性的一种像征,一旦剃了,会伤到猫咪的自尊心的。4.家中有二只猫咪以上,且互相之间有打架情况,毛对猫咪的皮肤也是一种保护,如果家中猫咪关系不是特别融洽,有打架的情况,那尽量避免给猫咪剃毛,以免受伤。5.猫咪有外出习惯的,有些家养的猫亦有外出的习惯,如果是这种情况,也不适合剃毛,以免在外受伤。第二,再来说说哪些情况下是有必要剃毛的:1.已经确认有皮肤病的猫咪,将毛剃掉后再治疗,效果比较好。2.掉毛情况严重,舔毛频繁的猫咪,剃光毛后,可以减少吐毛球的状况。3.实在是怕热的猫咪,气温还不高,就已经整天像小狗似的吐着舌头。第三,剃毛准备和剃毛的注意事项:1、选择合适的时间:如果已经决定给猫咪剃毛,应该在高温来临前二至四个星期前剃。千万不要等到高温来临后进行。因为二至四个星期可以让猫咪的毛长出短毛,这样等高温天气到来后,就算开上空调,猫咪也不会因为没有毛而着凉感冒。2、留出足够长的剃毛时间:通常建议在早上开始剃毛。因为有些猫会不配合剃毛,尽量多留出些时间,免得到了晚上也没剃好。3、选择剃毛的地点:如果是在宠物医院剃,应该选择比较隐蔽的地方,不要让一些陌生人围观,有些无心的说笑,也会伤害猫咪的自尊心。如果是在家中自己剃,尽量不要让家的别的猫咪看到,以免别的猫咪产生恐惧感。4、剃毛时家长可以做些什么:无论是在宠物医院还是家中剃毛,家中都应该在剃毛的过程,安慰好自家的孩子,一边剃一边对猫咪说一些安慰的话,例如:妈妈是怕你热,所以给你剃毛;剃完毛,你还是个漂亮的孩子。不要以为猫咪听不懂哦,根据我的经验,这些话是非常有用的。5、剃毛不能强求:如果在剃毛的过程中,发现猫咪极其不配合,一定要停下来,让猫咪休息一下再剃,千万不要强求。6、有些地方尽量不要剃:猫咪的四肢部分,是剃毛过程中最难剃的部位,特别是脚爪上方部位,皮肤薄,毛细血管丰富,所以尽量不要剃,以免猫咪受伤;另外,猫咪通常用脚爪部分的毛来洗脸,如果把这个部位的毛剃了,那猫咪洗脸就会成为难题;第二个不要剃的部位是小蛋蛋,道理就不用我讲了吧;第三个不能剃毛的当然是脸部喽。7、什么样的发型最适合猫咪:根据这二年的经验,把猫咪四肢部分毛留下是最适合的发型。因为猫咪趴下时,最先着地的是四肢,如果四肢的毛全剃光的话,猫咪在趴下时,皮肤就会直接接触在地面,有些猫甚至会不习惯而猛然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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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猫咪洗澡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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暹罗猫(详情介绍)

猫咪是非常爱干净动物,给猫咪洗澡不仅仅是为了清洁,还可以防治皮肤病以及寄生虫、跳蚤,因此最好可以让猫咪养成从小洗澡的习惯。但是,给猫咪洗澡一定要注意水温,洗澡水不能太多,不要淹没猫咪,这样是非常危险的,洗完以后保暖也是需要注意的。

1、水温不能太低或太高,以不烫手为宜;室内保持温暖,防止猫着凉引起感冒。

2、所用的洗涤剂刺激性不能太大,以免刺激皮肤;为防止洗澡水进入眼睛,在洗澡前,把猫的眼睛滴上油性眼药水,以保护眼睛。

3、对于长毛猫,洗澡前应将其被毛进行充分梳理,清除脱落的被毛,防止洗时造成纠结,以致要花费更多的时间进行整理。

4、猫健康状态不佳时不宜洗澡,6月龄以内的小猫容易得病,一般不要洗澡,6月龄以上的猫洗澡次数也不宜太多,一般以每月1~2次为宜。因为皮肤的油脂,对皮肤和被毛具有保护作用,如果洗澡次数套多,油脂大量丧失,被毛就会变得粗糙、脆而无光泽,皮肤弹性下降,影响猫的美观,还可能成为皮肤炎症的诱因。

5、不要经常给猫咪洗澡。猫咪的毛上有一些很珍贵的保护油,以及一些微量元素。猫咪通过晒太阳,舔毛来清洁自己。一般来说,毛色亮丽、干净的猫咪比较健康,反之就有可能不健康。猫的身上会分泌油脂,这层保护膜会防止灰土沾身。所以说经常洗澡的猫反而更容易脏就是这个道理。有个保护膜,猫在运动就能把灰尘从自己身上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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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街上没有人需要戴口罩吗 路上没人不戴口罩会感染新型肺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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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因为新型冠状病毒的感染,不少人都待在家里,但出门的时候都会戴上口罩。但是一次性口罩很明显不够用,如果发现街上没人还需要戴口罩吗?是不是可以不用戴口罩?下面,我们来看看本站提供的路上没人不戴口罩会感染新型肺炎吗相关介绍。

街上没有人需要戴口罩吗

1、现在是非常时期外出时候一定要带口罩,去无人街上也应该戴口罩,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对国家负责任,最好是待在家里减少感染几率。

2、在公共场合佩戴口罩是非常有必要的,毕竟如果有不知情染病患者在公共场合打喷嚏、咳嗽、讲话时都会产生大量携带病毒的飞沫,而佩戴口罩是阻止病毒通过飞沫传播感染健康人最有效的办法。

3、最好还是戴上安全点,谁也不知道无人街到底去了没去带有病毒的人呀!最好戴上口罩也有时候都不安全,这个病毒传染的几率很大呀!所以自己还是把防护措施做好了

路上没有人不戴口罩会感染新型肺炎吗

如果不戴口罩上街,有可能被传染,因为空气中有可能存在病菌。所以在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时最好别外出,必须要外出时戴口罩,做好防护。

飞沫传染的平均距离是1.5米,某些病毒在湿润的空气中存活能到24小时,非常时期,你不能保证街上有谁曾走过,也不能保证街边的居民没有风险。

为了自己,也为了自己的家人,请做好防护措施。

戴口罩可以预防新型肺炎吗

武汉新型肺炎主要是人传人。肺炎的最主要的传播途径就是,呼吸到了病人呼吸过的空气,沾染了病人说话时吐出的飞沫。走在大街上时,你不知道哪一个人是病人,这时候戴上可以阻挡细菌的口罩,就可以很大程度的避免感染这种细菌。不过也有一些专家即使戴上了口罩也被感染了。因为他们在接触病人时忘记带护目镜。细菌就通过眼处的皮肤入口进而感染到全身。但作为普通居民,戴口罩就可以了。

新型冠状病毒能持久多久

新型冠状病毒之所以这么久没有消灭。

第一,就是发现病情的时候,人们对这种病毒认较少,不太了解,得认识了解之后,才能治愈。

其次,传染性较大,而且不利于防御,只要控制住人口的流动,然后再各个击破,很快就会解决,就怕病毒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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